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邳州市城管局这辆四轮电瓶车有六项违法行为:①没有机动车生产许可证②没有安装机动车牌照③没有购买交强险④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⑤逆向违法停车⑥这种封闭场所专用车不得驶入公路或街道 这辆电动四轮是一辆不符合车辆安全标准、禁止上路的三无劣质产品,严重影响到市民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执法犯法的城管工作人员驾驶这辆违法车辆在闹市执法,既给邳州的文明典范城市抹了黑,也让邳州市城管局的形象变得更差。建议邳州市城管局及邳州市交警大队对该车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,而且有必要督促该驾驶员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交通安全法》。

|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x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