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我市正处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,违规接诊、非法行医等行为极易造成疫情的隐瞒、扩散和蔓延,成为助推疫情传播的“黑手”。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“哨点”作用,从严落实疫情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措施,切实保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我市卫生监督机构持续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,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典型案件。

No.1铜山一药店负责人无证行医涉嫌犯罪
2022年4月,药店负责人洪某无医师资格,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关于全面暂停药店“退烧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”等四大类疫情检测药品销售等行为的规定,私自接诊感冒、发烧病人,引起新冠疫情传播的严重危害。洪某不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、非法行医的的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、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、非法行医罪。目前,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并对洪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No.2丰县宋楼镇关某上门非法诊疗被移送公安机关
2022年3月,丰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哨点举报,疫情期间,宋楼镇关某某违规开展诊疗活动,涉嫌非法行医。监督员现场检查发现关某某不落实防控措施,未取得《医师资格证书》和《医师执业证书》,违反规定擅自为感冒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输液治疗,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较大。经调查,关某某曾于2013年、2014年先后两次因无医师资质行医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政处罚。此次在疫情防控期间,关某某采取上门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隐秘方式,再次非法行医,已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。2022年4月,丰县卫生监督所依法将关 ...